教師研究室使用辦法

一、教師研究室,僅對教師開放,教師請勿攜帶子女或學生進入。

二、本館開放時間內,教師皆可自行使用。

三、研究室內之一切設備,在使用完畢後請恢復原狀,如發現設備有問題,請通知館員,以便維修。

四、研究室內之書籍,請勿攜出,亦請勿將二樓之圖書留置在研究室。